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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159篇:追求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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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文学梦的青年很容易傲气,认为尘事太俗,多数的时候眼中不揉沙子,不向世俗低头。最著名的文学形象就属林黛玉了,动不动就使个小性给人看,“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我小时候酷爱文学,二十几岁小说发表后误以为文学是一生之事。那时,我能仰视的文学泰斗们都还健在,读他们的作品时不精彩也觉得精彩,没意思也觉得有意思。由于年幼无知,异常满足自已的文学生涯。我记得那时常常与一些作者彻夜长聊,古往今来,天上地下,在文学意境中梦游。

其实作者中大部分很世俗,追求文学就是追求发表,印成铅字。那时没有网络,不提供体会发表快感的地方,所以发表与否对作者除去能换回银子,还能换回面子。这面子就是被人称为作家。今天称谁作家可能还是个玩笑,二三十年前称作家如雷贯耳。作家的地位高高在上,当时的社会多数青年甚至壮年前途无望,一支笔几张纸就可能改变命运的诱惑,使得成千上万的人都拥上了文学这座独木桥。

我就职的《青年文学》是个桥头堡,每天我站在其中观望。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桥的另一头狭窄不堪,绝大多数过桥者都走不到尽头就会落水,无法到达彼岸。在文学的两侧,无数宽阔的大桥一夜飞架,水面上百舸争流,千帆竞发,文学顿显寒酸。那一天我忽然醒悟,文学就是窗台的一盆鲜花,调剂装点我们的生活;天热的时候搁在窗外,栉风沐雨,天一冷,还得拿回屋里;文学是投枪是匕首的年代,随着一代文学大师的故去一起故去了。

200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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