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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200篇:北京歌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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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京剧英文被译成北京歌剧,可见京剧在西方人眼中的地位。其实京剧的叫法是个误会,二百多年前徽班晋京,向京城提供了地方娱乐,遂在北京迅速蔓延,久而久之,成为京剧。

京剧的道白是基本功,难度甚至超过唱功,北京人如不懂京剧的,道白基本也听不太懂,原因是京剧道白不以北京方言为基础,而是以湖北方言为基础,这听起来匪夷所思。

京剧如果作为国剧,就应该制定标准。仔细想想,京剧的标准是什么呢?谁有权制定,又谁能改动呢?我们每一代京剧艺术家,都对京剧充满了感情,惟恐京剧在自己手中毁掉,故拼命为京剧修饰,在继承的基础上改良,推陈出新,以期获得新生。

问题就出在这上面。在国人的传统认识中,戏剧创新会获得尊重,所以戏剧(不限于京剧)年头一长,流派就会增多,艺术家们以创新为荣,子承父业的也是这样,好像不改良,戏剧就会死去。

在这个错误的认识下,我们今天看到的京剧与徽班晋京时相距甚远,与京剧成型后的鼎盛期也存在巨大差距;换句话说,我们已无缘看到真正的早期京剧,这就是无原则改良的后果。

打个比方,故宫的太和殿的门窗透光性差,我们改为玻璃门窗;地面不平,我们换上花岗岩;室内温度不适,我们安装上空调;那故宫还是故宫吗?戏剧道理相同,几百年来,你改一下,我改一下,那京剧还是京剧吗?

遗产,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作为后人,理论上无权改动,保持原样,是继承者的重任。

200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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