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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455篇:修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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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约还记得幼儿时期母亲给我剪脚趾盖儿,那时使剪刀,张小泉的。大了一点儿了,就自己学着剪,年轻时身体柔软,剪脚趾甲时双臂抱膝,脸都快贴到脚面上了,虽看得一清二楚,但手艺不好,剪出的趾甲按母亲的话说“跟狗啃的似的”。
后来有了指甲刀,指甲刀是提高剪指(趾)甲质量的技术革命,“狗啃的”指(趾)甲没了,心里一副得意。我记得第一把指甲刀使我天天盼着指(趾)甲长出来,长不出来也剪,剪得鲜血淋漓是常事。
再后来岁数大了,人发胖,胳膊腿都硬了,手指甲没问题,依然如故,可脚趾甲离眼睛一天天远了,带上花镜也看不真着,有一回我问一个胖子这事咋办,胖子说:修脚。
上澡堂子我瞄过别人修脚。修脚师傅手中那一大把刀看着实在吓人,修趾甲与我从小形成剪趾甲观念冲突,修脚师傅不剪,用刀削,十分用力。我设想他的刀万一一打滑,后果不堪设想。
第一次鼓足勇气修脚感觉尚好,一点儿不疼,比自己费劲巴拉剪的还好,自己剪还常常出血,说不疼是瞎话。因此依赖上修脚。
可最近一次修脚师傅可能急于下班,手一歪,刀尖杵了一下,血流如注。常言说“十指连心”,说的是手指,脚趾就是短点儿,离心脏远点儿,但也连心,疼得我连连吸着气说:“不疼不疼。”不好意思说疼,怕吓着师傅。经过这事,我特理解我给我家的猫剪指(趾)甲时,它们为什么那么谨慎。
2009.7.16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