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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533篇:居者有其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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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引
我将连续六天说明我对住房的看法。每一篇虽独立成篇,但必须连续读完才能完全理解文章的总体意思。希望此文引起决策者的关注。
愿望
中国人的家庭观深邃。孟子说:“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说的“家”的概念比今天大些,可以简单表述为大家庭。我们民族自古以来的家庭结构就以大家庭为主,几世同堂是一种荣誉,据说历史上有七世同堂者。赫赫有名的乾隆皇帝就在八十多岁时五世同堂。
可今天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传统的大家庭结构渐渐解体,几代人同居一个房檐之下的现象日趋减少,中国人曾经向往的几代人同居的幸福越发飘渺,城市让家庭分裂成更小的家庭,让居所作为家庭的首要问题更显突出。
家已变成社会最小单元——标准的为三口之家。为这样一个单元谋求一个居所应是国家的责任。在中国的任何一所城市,无论它大小贫富,我认为一个最低收入者,十五年的年薪也应该为一个三口之家买到一所最低标准的住房。换句话说,任何一个有固定收入的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收入买得起与社会对应标准的住房。
这并不是天方夜谭。以我居住的北京而言,今天盖最低标准的住房只需要1000元/M2,三口之家有100M2够了吧,加上其他费用50%,15万元足够了;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要调至1000元/月,十五年共18万元,而18万元买一套住房在北京市今天是白日做梦,而仅在七年前则是现实。(2003年前北京市可以买到2000元/M2的房)
我认为国家还来得及调整住房方针,正视我们国家的历史与现实。集权的好处是效率高,朝发夕至。
百姓的愿望是:居者有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