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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594篇: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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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开车有一个堵心的事,每星期有一天不能开;这一天还不固定,轮流坐庄,所以许多司机一不留神把车开到街上就悔青了肠子。
这种按车牌号尾数限行的办法本是权宜之计。奥运会期间,为了国家的形象,为了使首都交通获得立竿见影的通畅,有人想出了这个办法。这如同一个胖子,为了面子,使劲儿在腰间煞了根绳子,让自己苗条些,好让远方客人看着精神些。为了形象,大家都忍了,吸气提裆地过了一个月,可谁知奥运会过后,这根要命的绳子上的活扣竟被无情地又系上一个死扣,权宜之计成了制度。
于是,北京的400多万辆车,除了特种车辆及出租车,周一到周五都有1/5的车理论上不能上路,于是,不能上路的人开始动脑子。一是遇限行任罚,抓住交100元了事;二是再买一辆车,你奈何不了我;三是本来打算买20万元车的,10万元买两辆;四是多种歪招,摘牌遮挡,装傻充楞……
我算了一笔帐,如为限行多买一辆车,则计算公式如下:不限行的车一周开7天,限行的只能开6天,两辆则12天;12-7=5天。只要有一个人多买一辆车,5辆车的限行算是白限了。限行的办法是个促使人多买车的刺激剂,这就足以解释奥运会之后北京车辆增速加快,已达百万辆原因了。
我在前几天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召开的《快速机动化与城市发展》座谈会上说了这些。会上也确实感到政府为北京交通拥堵在想办法。政府在这样大的交通压力下无法不着急上火,因为北京在高峰时段每天都可能发生严重拥堵,甚至全城瘫痪;前两天一场小雨就让我平时的20分钟车程走了100分钟,很是吓人。中国古代有个成语叫揠苗助长,说得是欲速则不达;而今天的限行交通,表相与揠苗助长相反,效果都是一样的,也是欲速则不达。
2010.8.26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