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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794篇: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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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状告中国福建的乔丹体育用品公司侵犯其姓名权,利用乔丹的知名度为其谋求不当利益。让明星乔丹最不能容忍的是乔丹体育用品公司把他两个儿子的名字都注册了,都将变成衣服鞋袜的品牌,美国人不懂中国文化,因此被气的不行。
这场官司对双方均不利。先是对明星乔丹不利,乔丹体育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商业品牌,十几年来辛辛苦苦的,正准备上市,乔丹个人打官司成本巨大;后是对乔丹体育也不利,公众一看就知当年创品牌时明显搭了顺风车,这会儿说什么“保护民族品牌”有点儿滑稽可笑,舆论对他们并不同情;在未来漫长的官司中,获利的是媒体,官司双方都会长时间地受煎熬,除非双方妥协,握手言和。
我要说的是社会成本。在道德与司法治理社会中,司法的成本远远高于道德成本。司法实践中无时无刻地不在参与着商业成本,法庭要花纳税人的钱,律师要赚原被告双方的钱,媒体欢呼雀跃,也是赚钱的机会;至于如判决不当而引发的社会效仿后果,则拉开下一场灾难的序幕。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以道德管理社会,维系管理社会的最低成本。中国在秦汉时期法律相当完备,但它在道德面前乏力,每每用不上。社会愿意以最低成本运营,道德的力量远远大于法律的力量,所以才说法律是社会的底线。
此次诉讼,我们期望法院眼界宽些,看得远些,一个有道德自律的古老民族不应在法律的帮助下一点点丧失道德。借用没借用乔丹之名,人人心知肚明。我到有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保护民族品牌,乔丹体育可以更名为“乔老爷”或“牡丹”,如实在舍不得“乔丹”二字就叫“乔老爷牡丹”,不怕有错,改了就好,没有人笑话,如果真改了,我就买一身穿上招摇过市。
201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