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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1196篇:路灯往事,道光地火灯,路灯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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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提供2015年1月29日鉴定家、收藏家马未都先生发表在马未都博客上的《马未都博客文章第1196篇:路灯往事,道光地火灯,路灯腐败案》文章阅读,主要包括路灯腐败案,路灯的历史,路灯的普及,现代的路灯等内容,全文如下:

新闻说,江苏、浙江、河北、江西等地曝出多地路灯腐败案,例如杭州市电力局路灯管理所会计徐玥明一人就贪污路灯电费588万元,与路灯采购改造相关的腐败案相继浮出水面,让公众眼界大开,瞠目结舌。

路灯早就有了,秦汉时期设置在宫路两旁的火烛就可以视为路灯,唐宋元明清以来路灯虽少但一直延续下来,到了清道光年间,路灯才首次由蜡或油改为气灯,称为“地火灯”,每天有人负责傍晚点燃清晨熄灭。大概到了光绪年间,用电的路灯才在上海出现,那时许多人家屋里都没有电灯,只好跑到街上欣赏这个不用火就可以发光的家伙。

民国后路灯渐渐普及,但仍不可与今天的路灯同日而语。那时的灯只在乎照亮,不在乎别的,造型都很朴实。尤其是胡同里的路灯,外绿内白的搪瓷灯伞之下泛着幽幽的暖光,为黑暗送去温馨。路灯的间距也远,直到一盏灯的光芒彻底散尽,另一盏还在远远的地方闪动,我住过的胡同到了1980年时还这个样子。一个人走夜路时常常边走边想,隐约还记得写过“心随灯影长”之句,今日忆起,心里还忽悠了一下。

后来国家的日子好了,想为百姓多做些事情,就拿人人可以看见的路灯开刀,华灯夜上流光溢彩,连路灯的外型也不再是乡土风情,复古现代一起招呼,极尽想象之能事,依我看许多地方的路灯俗不可耐,浪费了钱未必有收获。

结果是路灯景观的改造孕育了不少贪腐,身陷囹圄的小芝麻贪官们此时一定追悔不迭,他们不知道路灯只能照亮黑暗的道路,不能照亮黑暗的内心。

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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