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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博客文章第1202篇:冤死与昭雪,生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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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提供2015年2月10日鉴定家、收藏家马未都先生发表在马未都博客上的《马未都博客文章第1202篇:冤死与昭雪,生命的价值》文章阅读,主要包括赵志红认罪,呼格吉勒图的冤死等内容,全文如下:
年轻帅气的呼格吉勒图在18岁时遭遇一起强奸杀人案,经过草率的司法程序后被迅速冤杀。19年来,各方不懈的努力使真凶伏法,冤魂昭雪。这个努力包括真凶赵志红锲而不舍地呈堂供认自己的兽行,这一点残存的人性虽不能让他逃过一死,但仍给我们向往已久的法治社会留下了一个功不抵罪的样本。
此案不敢假设。如果赵志红至今未被抓获,如果已被抓获而他并未承认他是原凶,如果没有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坚持原则的职业精神,当然还有许多如果,那么,18岁的呼格将永久冤死,苍天大地都不能帮他昭雪。
我的问题是,呼格案仅获得国家赔偿金2,059,621.40元,有整有零,貌似公正而精确,这与今天听惯了天文数字的公众心理相距甚远。我们老说生命无价,生命无价不是生命不值钱,这个赔偿金额明显给人生命不值钱的感觉。现在可以假设,假设呼格当年判得死缓,今天得以释放,是否也要赔偿这么多?那么,生命的价值呢?
我们这些年听到的反腐大案,所涉金额动辄上亿,全国各地居高不下的房价,买所房子也要花上几百万,可国家赔偿金在错案并以生命为代价的前提下仍只有区区二百多万,这怎么可以说的过去,这让公众怎么接受这残酷的现实?我觉得在今天的物价及公众对钱的感受上,冤杀的生命至少要赔偿一千万元人民币,其它另计,尽管这仍不能挽回冤魂的生命,但会给予生者一点点心灵补偿,会警示执法者的权力,会让社会在不公平面前留下一丝公平。
20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