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收藏家 > 马未都 > 马未都博客 > 马未都博客

马未都博客文章第1447篇:高利贷,到底谁借谁

时间:Jul 27人围观

本页提供2017年4月11日鉴定家、收藏家马未都先生发表在马未都博客上的文章阅读,本期主题是高利贷,主要包括到底谁借谁等内容,全文如下:

“借”在辞典上是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所以生活中单独说借时常常会有误会,到底谁借谁?站在自己角度上,拿别人的钱先用叫贷,把自己的钱给别人用叫借,无论借贷都会生息,朋友之间不计较利息那是一份情谊。

贷款生息天经地义,少说也有两三千年的历史了。春秋时期高利贷就出现了,那时的年利率今天听着有些高,至少50%以上,但仍有人冒风险贷款先用。古代钱币有个特性,计重为准,尤其秦国统一货币之后,秦半两,汉五铢都是计重钱,五铢还是中国历史使用最长的货币,达800年之久,可见计重货币的合理性。那时,朝廷向私人贷钱付息时有发生,原因是计重钱朝廷也无法滥发,十分公平。

历史上高利息的时代很长,也引发过社会严重动荡,比如北魏,统治者为了安定社会,规定年利率不得超过100%,这一传统认知,导致宋元社会的年利率保持100%成为正常状态。王安石变法中体恤民生,让朝廷放贷农民只收20%的利息,没承想实行不多久就导致腐败频发,新政成为官员致富的工具了。
    
明清以后,官府对借贷管理上限是一本一利,即年利率100%为上限,严禁计复息,俗称利滚利,如有违反,轻则挨棍子,重则坐牢,最狠的惩治则对债主连本带息一起罚没充公,不讲情面。这么看,帝制社会还挺向着穷老百姓的。

何为高利贷,历史上也没有明说,一本一利即100%的年利息今天听着都吓死人。目前国家规定高于银行利息4倍即为违法,法院不支持,应该算高利贷了。可我今天看见的是高过银行4倍利息的案子比比皆是,大学生裸贷中常见按周计息,居然有高达2000%的年利息的,这种钱谁敢贷就会是终身噩梦,肉偿都不行,只能拿命偿还,除非政府出手相助,还要用上古代社会的老办法。

文章评论


  • yzy砚 评论: 现在的校园贷弄得人家破人亡的。